最新!太原市明确共享单车不发展电动自行车!
自从共享单车落户省城太原
小编就再也不为上班高峰
找不到公共自行车而发愁了!
共享单车以其
方便、快捷、环保等优势
迅速走进许多太原人的生活!
最近一段时间
“共享电动车”
在国内一些城市走红!
小编还想着
太原什么时候也能有
“共享电动车”呢?
但就在今天太原市明确
共享单车不发展电动自行车!
为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有序发展,12月25日,太原市政府印发《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意见》,省城太原共享单车总量不超过16万辆,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单车。
互联网租赁自行车(俗称共享单车)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模式,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,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。从今年2月开始,太原市的共享单车进入高速发展期,根据7月份数据统计,太原市共投放了14.3万辆共享单车。
面对高速发展态势及管理措施滞后等问题,意见提出,太原市将建立车辆投放机制,引导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,实现全市规模调控,总量不超过16万辆。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单车。
根据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划自行车停放区设置,在交通枢纽、公交场站、轨道交通车站、大型商业区、办公区、医院、旅游景区、城市公园、居住区、公共自行车服务点、学校、企事业单位等周边公共场所,视实际情况优化设置停放区。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,将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。公园、绿地禁止停放,住宅小区内未经物业公司允许不得停放。
共享单车使用者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、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服务协议约定,做到文明用车、安全骑行、规范停放。骑行前应当检查自行车技术状况,确保骑行安全。不得违反规定载人,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。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,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处;违反城市管理有关规定的,由城市管理部门查处。
此外,意见明确,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是管理的责任主体,应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相匹配的运维管理队伍,每1万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配备不低于50名服务人员,履行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和运营调度、车辆维护检测等职责。通过运用电子地图、电子围栏等先进手段,规范车辆停放行为,在手机APP中标注可停放区和禁停区,引导用户将自行车还至可停放区。
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:李晶
编辑:赵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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